选择语言: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2016-6-13
来源:未知
点击数: 8216          作者:未知
  •       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创造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用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其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发明创造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 
          因此,专利申请人在申请专利之前要注意技术保密,不要在出版物发表或出售该产品,也不要进行技术转让,召开技术交流会、鉴定会,参加展览会和展销会。此外,在申请专利之前最好查阅有关专利文献和其他技术资料,进行新颖性检索,对该产品创造是否符合上述要求进行判断,只有符合上述要求才具备专利申请条件。
相关文章
  • 暂无信息
热门评论
  • 暂无信息

验证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16 南京畅科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苏ICP备16015823号-1  苏公网安备 32011402010132号

上海总部: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安智路155号236-237室 | 电话:021-59948002 | 邮编:201805

南京分部: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玉兰路99号明发广场  | 电话:025-86522955  | 邮编:210012

                 北京卫智畅科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