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语言:
“国内接收人地址”是通讯地址吗?我们公司能填写吗?
2016-3-29
来源:未知
点击数: 22515          作者:未知
  • “国内接收人地址”是指外国申请人指定的国内接收人的地址,并非申请人的通讯地址。

      国内申请人不填写此栏。目前商标局的各种文件是按照申请人地址以挂号信的方式送达申请人;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文件送达商标代理机构。

热门评论
  • 暂无信息

验证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16 南京畅科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苏ICP备16015823号-1  苏公网安备 32011402010132号

上海总部: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安智路155号236-237室 | 电话:021-59948002 | 邮编:201805

南京分部: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玉兰路99号明发广场  | 电话:025-86522955  | 邮编:210012

                 北京卫智畅科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