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工业、科学、摄影、农业、园艺和林业的化学品;未加工人造合成树脂;未加工塑料物质;肥料;灭火用合成物;淬火和焊接用制剂;保存食品用化学品;鞣料;工业用粘合剂。
颜料,清漆,漆;防锈剂和木材防腐剂;着色剂;媒染剂;未加工的天然树脂;绘画、装饰、印刷和艺术用金属箔及金属粉。
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清洁、擦亮、去渍及研磨用制剂;肥皂;香料,香精油,化妆品,洗发水;牙膏。
工业用油和油脂;润滑剂;吸收、润湿和粘结灰尘用合成物;燃料(包括马达用燃料)和照明材料;照明用蜡烛和灯芯。
药用和兽医用制剂;医用卫生制剂;医用或兽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婴儿食品;人用和动物用膳食补充剂;膏药,绷敷材料;填塞牙孔用料,牙科用蜡;消毒剂;消灭有害动物制剂;杀真菌剂,除莠剂。
普通金属及其合金;金属建筑材料;可移动金属建筑物;铁轨用金属材料;普通金属制非电气用缆线;五金具,金属小五金具;金属管;保险箱;矿石。
机器和机床;马达和引擎(陆地车辆用的除外);机器联结器和传动机件(陆地车辆用的除外);非手动农业器具;孵化器;自动售货机。
手工具和器具(手动的);刀、叉和勺餐具;随身武器;剃刀。
科学、航海、测量、摄影、电影、光学、衡具、量具、信号、检验(监督)、救护(营救)和教学用装置及仪器;处理、开关、转换、积累、调节或控制电的装置和仪器;录制、传送、重放声音或影像的装置;磁性数据载体,录音盘;光盘,DVD盘和其他数字存储媒介;投币启动装置的机械结构;收银机,计算机器,数据处理装置,计算机;计算机软件;灭火设备。
外科、医疗、牙科和兽医用仪器及器械;假肢,假眼和假牙;整形用品;缝合用材料。
照明、加热、蒸汽发生、烹饪、冷藏、干燥、通风、供水以及卫生用装置。
运载工具;陆、空、海用运载装置。
火器;军火及弹药;爆炸物;烟火。
贵重金属及其合金;珠宝首饰,宝石;钟表和计时仪器。
纸和纸板;印刷品;装订用品;照片;文具;文具用或家庭用粘合剂;美术用品;画笔;打字机和办公用品(家具除外);教育或教学用品(仪器除外);包装用塑料物品;印刷铅字;印版。
未加工和半加工的橡胶、古塔胶、树胶、石棉、云母及这些材料的代用品;生产用成型塑料制品;包装、填充和绝缘用材料;非金属软管。
皮革和人造皮革;毛皮;箱子和旅行袋;雨伞和阳伞;手杖;鞭和马具。
非金属的建筑材料;建筑用非金属刚性管;柏油,沥青;可移动非金属建筑物;非金属碑。
家具,镜子,相框;未加工或半加工的骨、角、象牙、鲸骨或珍珠母;贝壳;海泡石;黄琥珀。
家用或厨房用器具和容器;梳子和海绵;刷子(画笔除外);制刷材料;清洁用具;钢丝绒;未加工或半加工玻璃(建筑用玻璃除外);玻璃器皿、瓷器和陶器。
缆和绳;网;帐篷,遮篷和防水遮布;帆;袋;衬垫和填充材料(纸或纸板、橡胶、塑料制除外);纺织用纤维原料。
纺织用纱和线。
织物及其替代品;床单;桌布。
服装,鞋,帽。
花边和刺绣,饰带和编带;纽扣,领钩扣,饰针和缝针;假花。
地毯,地席,席类,油毡及其他铺地板材料;非纺织品制墙帷。
游戏器具和玩具;体育和运动用品;圣诞树用装饰品。
肉,鱼,家禽和野味;肉汁;腌渍、冷冻、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果冻,果酱,蜜饯;蛋;奶和奶制品;食用油和油脂。
咖啡,茶,可可和咖啡代用品;米;食用淀粉和西米;面粉和0+谷类制品;面包、糕点和甜食;食用冰;糖,蜂蜜,糖浆;鲜酵母,发酵粉;食盐;芥末;醋,沙司(调味品);辛香料;冰。
农业、园艺、林业产品;活动物;新鲜水果和蔬菜;未加工的谷物和种子;草木和花卉;动物饲料;麦芽。
啤酒;矿泉水和汽水以及其他不含酒精的饮料;水果饮料及果汁;糖浆及其他制饮料用的制剂。
含酒精的饮料(啤酒除外)。
烟草;烟具;火柴。
广告;商业经营;商业管理;办公事务。
保险;金融事务;货币事务;不动产事务。
2018版尼斯分类第37类:修理安装 房屋建筑;修理;安装服务。
2018版尼斯分类第38类:广播通讯 电信。
2018版尼斯分类第39类:运输旅行 运输;商品包装和贮藏;旅行安排。
2018版尼斯分类第40类:加工服务 材料处理。
2018版尼斯分类第41类:教育娱乐 教育;提供培训;娱乐;文体活动。
2018版尼斯分类第42类:科技科学 科学技术服务和与之相关的研究与设计服务;工业分析与研究;计算机硬件与软件的设计与开发。
2018版尼斯分类第43类:餐饮住宿 提供食物和饮料服务;临时住宿。
2018版尼斯分类第44类:医疗美容 医疗服务;兽医服务;人或动物的卫生和美容服务;农业、园艺和林业服务。
2018版尼斯分类第45类:法律安全 法律服务;为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的服务;由他人提供的为满足个人需要的私人和社会服务。
江北新区科创局,各区科技局,各高新(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2019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苏科成发〔2019〕88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2019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经研究,现将有关要求和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
2019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实行专家提名和单位提名两种方式。
1.专家提名:具有《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提名资格和提名条件的专家可按规定提名我市项目申报省科学技术奖(具体规定参见附件1)。
2.单位提名:我局代行我市省科学技术奖的提名工作,实行限额制。省科学技术项目奖我市限100项,省企业技术创新奖我市限5家,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我市限3名。
二、提名要求
(一)省科学技术项目奖
2019年度省科学技术项目奖设9个专业组(参见附件1),请根据被提名项目的专业内容准确选择填写。
1.应用类科技成果。被提名项目应是技术创新性突出,在实施技术发明、技术开发、社会公益、重大工程等项目中,取得关键技术或系统集成上的重要创新,在2年(2017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并且效益显著、为南京乃至全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的。
2.基础类科技成果。被提名项目应是在科学研究中取得重大发现、重要理论突破或重要方法创新的原创性成果,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提供的主要论文论著应当公开发表2年(2017年1月1日)以上。
3.提名项目的条件。被提名项目应在我市辖区内完成,牵头单位为我市辖区内的独立法人单位;2018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前三名完成人本年度不能参加被提名项目;同一年度一人只能参加一个项目;涉密项目(或部分内容涉密)不能提名;2017—2018年度省科学技术奖任一评审阶段公示期间申请退出的项目不得被提名;应用类项目的10个核心知识产权、基础类项目的8篇代表性论文,必须是历年江苏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中未使用过的。
(二)省企业技术创新奖
1.被提名企业应为2016年1月1日前在南京境内注册的企业,属于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2.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强,建有独立研发机构,突破了一批核心技术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其中授权发明专利数不少于3件。
3.企业有成熟稳定的技术创新团队,创新成效明显。
4.企业标志性创新成果突出,近三年内开发出重大的标志性产品,占有较高的市场份额。
5.企业持续发展能力强,原则上企业综合实力、经济效益近三年连续增长。
6.未曾获得过2014—2018年度省企业技术创新奖。
(三)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1.被提名人选应为在双边或者多边国际科技合作中对我市科技工作做出重要贡献的外籍专家、从事工程技术及科技管理的外籍人员等;已与我市单位建立长期、稳定、密切的合作关系,合作时间不少于2年(不包括为创业而兴办企业的外籍人员和在宁外国组织的工作人员)。
2.应在专业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和地位,科学研究中有重大发现并产生重大影响;在解决相关行业和领域技术难题中形成了具有原创性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的成果。
3.在与我市单位合作承担国家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与我市单位合作取得重要知识产权及其科技成果,为我市单位培养或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与我市单位合作进行技术转移等方面,为提升我市科教水平,增强我市企业创新能力做出重要贡献。
三、提名材料填写要求
提名材料由各奖项的《提名书》和附件组成,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
正式提名前,提名专家和单位需登录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系统注册或更新提名者信息。申报单位或专家应按照分配的IP地址、账号和密码(后期由市科技局统一下发)登录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系统在线填写、打印生成。在线打印的《提名书》包括信息表和提名书正文两部分,信息表内容与提名书正文中对应部分内容应完全一致,打印字型不小于5号,与各种附件材料的原件合订,即为纸质版“原件”。电子版附件大小不超过5M,将各种附件原件扫描排版通过系统打印、竖装,A4纸型,与《提名书》合订,即为纸质版“复印件”。
应用类项目附件材料应包括反映关键技术的不超过10项核心知识产权,反映该成果实际应用两年(2017年1月1日)以上的证明材料,如生产应用证明(必须有单位公章)、经济效益证明(必须有单位财务专用章)、技术转让协议、专利许可证明等。基础类项目附件材料应包括反映科学发现的不超过8篇代表性论文论著,以及该代表性论文论著主要他引论文引用页等证明。
所有核心知识产权持有人应是被提名项目的完成人或完成单位,在提名书中使用的已转让的核心知识产权,需提供受让方知情同意证明和转让证明材料。所有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在2017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且主体工作为国内完成;如果是被提名项目完成人在国外完成的,论文所署单位须有完成人国内工作单位。
四、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要求
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提名项目(人选)的审核把关工作,将拟推荐提名的项目在项目完成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提名,提名材料报送至各区(园区)科技局。
(二)各区(园区)科技局报市科技局提名材料包括
1.提名函1份,内容包括提名项目公示结果以及提名项目汇总表。提名函应加盖各区(园区)科技局单位公章;专家提名项目须是专家亲笔签名的提名信原件。
2.省科学技术项目奖应提供纸质提名书2份(原件、复印件各1份,均含附件)。
3.省企业技术创新奖、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应提供纸质提名书5份(原件1份、复印件4份,均含附件)。
(三)报送时间、地点
各区(园区)科技局报送提名材料截止时间:2019年5月10日止,逾期不受理。
报送地址: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1区市科技局A118、A119窗口(江东中路265号,地铁二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
五、其它事项
1.推荐提名项目限额数及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
推荐提名项目限额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科学技术项目奖 |
企业技术创新奖 |
|||
江北新区(含高新区) |
≤15 |
≤2 |
韩 晨 |
88029517 |
江宁区(含江开区) |
≤15 |
≤2 |
朱有成 |
52186403 |
栖霞区(含经开区) |
≤14 |
≤2 |
霍 佳 |
57024224 |
玄武区 |
≤8 |
≤1 |
陈 鹏 |
83682308 |
秦淮区 |
≤8 |
≤1 |
倪卫兵 |
86629840 |
建邺区 |
≤8 |
≤1 |
张学森 |
87778318 |
鼓楼区 |
≤8 |
≤1 |
郑 兵 |
89669159 |
雨花台区 |
≤8 |
≤1 |
尹 杰 |
52883320 |
浦口区 |
≤4 |
≤1 |
宋 璐 |
58888841 |
六合区 |
≤4 |
≤1 |
严玉戌 |
57156802 |
溧水区 |
≤4 |
≤1 |
吴 静 |
57213709 |
高淳区 |
≤4 |
≤1 |
孙 超 |
57358359 |
2.其它未尽事项详见附件1。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 申 辰 68505119
市科技局成果处: 刘 宏 68786256
附件:1.省科技厅关于2019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
提名工作的通知
2.南京市2019年度省科学技术项目奖提名推荐项目汇总表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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