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工业、科学、摄影、农业、园艺和林业的化学品;未加工人造合成树脂;未加工塑料物质;肥料;灭火用合成物;淬火和焊接用制剂;保存食品用化学品;鞣料;工业用粘合剂。
颜料,清漆,漆;防锈剂和木材防腐剂;着色剂;媒染剂;未加工的天然树脂;绘画、装饰、印刷和艺术用金属箔及金属粉。
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清洁、擦亮、去渍及研磨用制剂;肥皂;香料,香精油,化妆品,洗发水;牙膏。
工业用油和油脂;润滑剂;吸收、润湿和粘结灰尘用合成物;燃料(包括马达用燃料)和照明材料;照明用蜡烛和灯芯。
药用和兽医用制剂;医用卫生制剂;医用或兽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婴儿食品;人用和动物用膳食补充剂;膏药,绷敷材料;填塞牙孔用料,牙科用蜡;消毒剂;消灭有害动物制剂;杀真菌剂,除莠剂。
普通金属及其合金;金属建筑材料;可移动金属建筑物;铁轨用金属材料;普通金属制非电气用缆线;五金具,金属小五金具;金属管;保险箱;矿石。
机器和机床;马达和引擎(陆地车辆用的除外);机器联结器和传动机件(陆地车辆用的除外);非手动农业器具;孵化器;自动售货机。
手工具和器具(手动的);刀、叉和勺餐具;随身武器;剃刀。
科学、航海、测量、摄影、电影、光学、衡具、量具、信号、检验(监督)、救护(营救)和教学用装置及仪器;处理、开关、转换、积累、调节或控制电的装置和仪器;录制、传送、重放声音或影像的装置;磁性数据载体,录音盘;光盘,DVD盘和其他数字存储媒介;投币启动装置的机械结构;收银机,计算机器,数据处理装置,计算机;计算机软件;灭火设备。
外科、医疗、牙科和兽医用仪器及器械;假肢,假眼和假牙;整形用品;缝合用材料。
照明、加热、蒸汽发生、烹饪、冷藏、干燥、通风、供水以及卫生用装置。
运载工具;陆、空、海用运载装置。
火器;军火及弹药;爆炸物;烟火。
贵重金属及其合金;珠宝首饰,宝石;钟表和计时仪器。
纸和纸板;印刷品;装订用品;照片;文具;文具用或家庭用粘合剂;美术用品;画笔;打字机和办公用品(家具除外);教育或教学用品(仪器除外);包装用塑料物品;印刷铅字;印版。
未加工和半加工的橡胶、古塔胶、树胶、石棉、云母及这些材料的代用品;生产用成型塑料制品;包装、填充和绝缘用材料;非金属软管。
皮革和人造皮革;毛皮;箱子和旅行袋;雨伞和阳伞;手杖;鞭和马具。
非金属的建筑材料;建筑用非金属刚性管;柏油,沥青;可移动非金属建筑物;非金属碑。
家具,镜子,相框;未加工或半加工的骨、角、象牙、鲸骨或珍珠母;贝壳;海泡石;黄琥珀。
家用或厨房用器具和容器;梳子和海绵;刷子(画笔除外);制刷材料;清洁用具;钢丝绒;未加工或半加工玻璃(建筑用玻璃除外);玻璃器皿、瓷器和陶器。
缆和绳;网;帐篷,遮篷和防水遮布;帆;袋;衬垫和填充材料(纸或纸板、橡胶、塑料制除外);纺织用纤维原料。
纺织用纱和线。
织物及其替代品;床单;桌布。
服装,鞋,帽。
花边和刺绣,饰带和编带;纽扣,领钩扣,饰针和缝针;假花。
地毯,地席,席类,油毡及其他铺地板材料;非纺织品制墙帷。
游戏器具和玩具;体育和运动用品;圣诞树用装饰品。
肉,鱼,家禽和野味;肉汁;腌渍、冷冻、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果冻,果酱,蜜饯;蛋;奶和奶制品;食用油和油脂。
咖啡,茶,可可和咖啡代用品;米;食用淀粉和西米;面粉和0+谷类制品;面包、糕点和甜食;食用冰;糖,蜂蜜,糖浆;鲜酵母,发酵粉;食盐;芥末;醋,沙司(调味品);辛香料;冰。
农业、园艺、林业产品;活动物;新鲜水果和蔬菜;未加工的谷物和种子;草木和花卉;动物饲料;麦芽。
啤酒;矿泉水和汽水以及其他不含酒精的饮料;水果饮料及果汁;糖浆及其他制饮料用的制剂。
含酒精的饮料(啤酒除外)。
烟草;烟具;火柴。
广告;商业经营;商业管理;办公事务。
保险;金融事务;货币事务;不动产事务。
2018版尼斯分类第37类:修理安装 房屋建筑;修理;安装服务。
2018版尼斯分类第38类:广播通讯 电信。
2018版尼斯分类第39类:运输旅行 运输;商品包装和贮藏;旅行安排。
2018版尼斯分类第40类:加工服务 材料处理。
2018版尼斯分类第41类:教育娱乐 教育;提供培训;娱乐;文体活动。
2018版尼斯分类第42类:科技科学 科学技术服务和与之相关的研究与设计服务;工业分析与研究;计算机硬件与软件的设计与开发。
2018版尼斯分类第43类:餐饮住宿 提供食物和饮料服务;临时住宿。
2018版尼斯分类第44类:医疗美容 医疗服务;兽医服务;人或动物的卫生和美容服务;农业、园艺和林业服务。
2018版尼斯分类第45类:法律安全 法律服务;为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的服务;由他人提供的为满足个人需要的私人和社会服务。
苏民促〔2019〕2号
各市(区)科技局、民营科技企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省委 省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省科技厅省工商联关于推动江苏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苏科高发〔2019〕34 号)文件精神,现将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苏民科协〔2019〕1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要求抓紧组织发动企业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工作指引(试行)》(苏民科协〔2018〕10号)文件要求,我市申报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资质备案的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苏州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申请备案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筹资金、自愿结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及其发展方向,主要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及新产品研究、开发、生产、经营业务;
4、申请备案的上一年度从业人员(职工总数)中科技人员占10%以上;
5、申请备案的上一年度技术性收入和科技成果产业化产品的销售收入占全年总营业收入的50%以上,或者技术性收入占全年营业收入的20%以上;
6、申请备案的上一年度研究开发的经费支出占全年营业收入的2%以上;
7、拥有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8、企业申请备案的上一年度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二、备案程序
(一)企业申请
企业对照申报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服务网站(网址:www.jsipex.com)进入“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界面进行注册登记,经所在区(县级市)科技部门激活账号后填写《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申请表》并上传相关证明资料,经信息系统中“县区管理员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并连同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与申请表所填内容对应)按顺序装订后加盖企业公章报送至所在区(县级市)科技部门。
(二)材料审核
各区(县级市)科技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线提交审核意见,对符合备案条件的企业提出备案意见,通过系统导出《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推荐汇总表》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报送至苏州市民营科技促进会(地址:苏州高新区学森路9号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2幢B座1楼)。
(三)审查确认
苏州市民营科技促进会作为苏州地区的备案工作推荐单位统一负责材料审查确认(其中工商与知识产权信息审查依托江苏国际知识产权运营交易中心大数据系统),将审查结果报送苏州市科技局,并正式行文报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
(四)省级备案
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对拟备案的企业在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纳入备案范围,赋予备案编号,并在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网站发布,颁发由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统一印制的“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证书”;有异议的,由推荐单位进行核实处理。
三、申报材料
申请资质备案的企业根据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材料,并按照如下顺序装订(均需加盖公章):
1、《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章程复印件;
4、企业2018年度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5、企业2018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6、企业2018年度技术性收入和科技成果产业化产品的销售收入证明材料;
7、企业2018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和知识产权情况材料;
8、其他需提供的佐证材料。
四、备案批次及时间
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采取常年受理、集中备案的方式,2019年分三批次集中受理,线上系统填报受理截止日分别为:第一批6月30日、第二批8月31日、第三批10月31日;苏州市级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日分别为:第一批7月10日、第二批9月11日、第三批11月6日。
五、备案有效期
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有效期为3年,实行动态管理。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按照50元/家的标准收取备案管理服务费用(含证书印制工本费)。为便于统计和开票,将通过在线系统收取。备案有效期结束后,可按照《工作指引》有关条件和流程重新申请备案,经审核、公示后符合条件的,取得新的备案编号。
六、联系方式
在苏州市科学技术局的指导支持下,苏州市民营科技促进会负责苏州地区的备案推荐及审查确认工作,各区(县级市)科技部门负责组织发动及材料审核工作,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苏州市民营科技促进会:赵健、黄霞,0512-62895750,62895786,邮箱:zhaojian@jsipex.com,咨询QQ群:254819691
姑苏区经济和科技局:高竞宜,电话:0512-68727616
相城区科技发展局:陈蓓蕾,电话:0512-85182159
吴中区科技局:郑冉,电话:0512-67682260
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沈璟文,电话:0512-67068045
高新区科技局:马春黎,电话:0512-68751569
吴江区科技局:陈红梅、马晓明,电话:0512-63981881
昆山市科技局:沈颖琦,电话:0512-57313714
常熟市科技局:郑权,电话:0512-52777737
张家港市科技局:曹虎,电话:0512-58286129
太仓市科技局:张洋,电话:0512-53523295
附件
1、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
2、《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工作指引(试行)》
苏州市民营科技促进会
二○一九年五月十五日
信息来源:苏州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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