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工业、科学、摄影、农业、园艺和林业的化学品;未加工人造合成树脂;未加工塑料物质;肥料;灭火用合成物;淬火和焊接用制剂;保存食品用化学品;鞣料;工业用粘合剂。
颜料,清漆,漆;防锈剂和木材防腐剂;着色剂;媒染剂;未加工的天然树脂;绘画、装饰、印刷和艺术用金属箔及金属粉。
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清洁、擦亮、去渍及研磨用制剂;肥皂;香料,香精油,化妆品,洗发水;牙膏。
工业用油和油脂;润滑剂;吸收、润湿和粘结灰尘用合成物;燃料(包括马达用燃料)和照明材料;照明用蜡烛和灯芯。
药用和兽医用制剂;医用卫生制剂;医用或兽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婴儿食品;人用和动物用膳食补充剂;膏药,绷敷材料;填塞牙孔用料,牙科用蜡;消毒剂;消灭有害动物制剂;杀真菌剂,除莠剂。
普通金属及其合金;金属建筑材料;可移动金属建筑物;铁轨用金属材料;普通金属制非电气用缆线;五金具,金属小五金具;金属管;保险箱;矿石。
机器和机床;马达和引擎(陆地车辆用的除外);机器联结器和传动机件(陆地车辆用的除外);非手动农业器具;孵化器;自动售货机。
手工具和器具(手动的);刀、叉和勺餐具;随身武器;剃刀。
科学、航海、测量、摄影、电影、光学、衡具、量具、信号、检验(监督)、救护(营救)和教学用装置及仪器;处理、开关、转换、积累、调节或控制电的装置和仪器;录制、传送、重放声音或影像的装置;磁性数据载体,录音盘;光盘,DVD盘和其他数字存储媒介;投币启动装置的机械结构;收银机,计算机器,数据处理装置,计算机;计算机软件;灭火设备。
外科、医疗、牙科和兽医用仪器及器械;假肢,假眼和假牙;整形用品;缝合用材料。
照明、加热、蒸汽发生、烹饪、冷藏、干燥、通风、供水以及卫生用装置。
运载工具;陆、空、海用运载装置。
火器;军火及弹药;爆炸物;烟火。
贵重金属及其合金;珠宝首饰,宝石;钟表和计时仪器。
纸和纸板;印刷品;装订用品;照片;文具;文具用或家庭用粘合剂;美术用品;画笔;打字机和办公用品(家具除外);教育或教学用品(仪器除外);包装用塑料物品;印刷铅字;印版。
未加工和半加工的橡胶、古塔胶、树胶、石棉、云母及这些材料的代用品;生产用成型塑料制品;包装、填充和绝缘用材料;非金属软管。
皮革和人造皮革;毛皮;箱子和旅行袋;雨伞和阳伞;手杖;鞭和马具。
非金属的建筑材料;建筑用非金属刚性管;柏油,沥青;可移动非金属建筑物;非金属碑。
家具,镜子,相框;未加工或半加工的骨、角、象牙、鲸骨或珍珠母;贝壳;海泡石;黄琥珀。
家用或厨房用器具和容器;梳子和海绵;刷子(画笔除外);制刷材料;清洁用具;钢丝绒;未加工或半加工玻璃(建筑用玻璃除外);玻璃器皿、瓷器和陶器。
缆和绳;网;帐篷,遮篷和防水遮布;帆;袋;衬垫和填充材料(纸或纸板、橡胶、塑料制除外);纺织用纤维原料。
纺织用纱和线。
织物及其替代品;床单;桌布。
服装,鞋,帽。
花边和刺绣,饰带和编带;纽扣,领钩扣,饰针和缝针;假花。
地毯,地席,席类,油毡及其他铺地板材料;非纺织品制墙帷。
游戏器具和玩具;体育和运动用品;圣诞树用装饰品。
肉,鱼,家禽和野味;肉汁;腌渍、冷冻、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果冻,果酱,蜜饯;蛋;奶和奶制品;食用油和油脂。
咖啡,茶,可可和咖啡代用品;米;食用淀粉和西米;面粉和0+谷类制品;面包、糕点和甜食;食用冰;糖,蜂蜜,糖浆;鲜酵母,发酵粉;食盐;芥末;醋,沙司(调味品);辛香料;冰。
农业、园艺、林业产品;活动物;新鲜水果和蔬菜;未加工的谷物和种子;草木和花卉;动物饲料;麦芽。
啤酒;矿泉水和汽水以及其他不含酒精的饮料;水果饮料及果汁;糖浆及其他制饮料用的制剂。
含酒精的饮料(啤酒除外)。
烟草;烟具;火柴。
广告;商业经营;商业管理;办公事务。
保险;金融事务;货币事务;不动产事务。
2018版尼斯分类第37类:修理安装 房屋建筑;修理;安装服务。
2018版尼斯分类第38类:广播通讯 电信。
2018版尼斯分类第39类:运输旅行 运输;商品包装和贮藏;旅行安排。
2018版尼斯分类第40类:加工服务 材料处理。
2018版尼斯分类第41类:教育娱乐 教育;提供培训;娱乐;文体活动。
2018版尼斯分类第42类:科技科学 科学技术服务和与之相关的研究与设计服务;工业分析与研究;计算机硬件与软件的设计与开发。
2018版尼斯分类第43类:餐饮住宿 提供食物和饮料服务;临时住宿。
2018版尼斯分类第44类:医疗美容 医疗服务;兽医服务;人或动物的卫生和美容服务;农业、园艺和林业服务。
2018版尼斯分类第45类:法律安全 法律服务;为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的服务;由他人提供的为满足个人需要的私人和社会服务。
地区 |
江苏省、南京市及各区知识产权贯标奖励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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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江苏省贯标奖励政策 |
实施知识产权强企行动计划,推动企业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加快实现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市企业“贯标”全覆盖,对通过“贯标”绩效评价或认证的企业择优给予2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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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南京市贯标奖励政策 |
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推进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建设,加强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培育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管理规范、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成效显著的示范企业。对新增市级以上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贯标合格的企业每家每年最高给予4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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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玄武区贯标奖励政策 |
更新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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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秦淮区贯标奖励政策 |
企业进入示范企业培育库、承担知识产权贯标和正版正货承诺等专项工作,获市级立项的,给予1万元奖励;获得省级立项的,给予2万元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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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建邺区贯标奖励政策 |
更新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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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鼓楼区贯标奖励政策 |
引导和鼓励企业积极开展贯标创建活动,贯标合格给予5万元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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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浦口区贯标奖励政策 |
引导和鼓励企业积极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对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备案且“达标”(通过省级绩效评价或第三方认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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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六合区贯标奖励政策 |
加大发明专利申请费用资助力度,对企业当年申请专利超过30件的大户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对新申请的PCT专利给予每件5万元资助,对有效专利维持费给予一定的资助。推进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创建,对贯标合格企业或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给予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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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栖霞区贯标奖励政策 |
引导和鼓励企业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对评为先进的企业再给予3万元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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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雨花台区贯标奖励政策 |
对知识产权贯标企业视贯标进度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创建阶段,经省级认定,给予20%奖励;通过省级绩效考核,再给予40%奖励;通过国家级第三方机构认证,给予全额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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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江宁区贯标奖励政策 |
对于创建知识产权管理贯标的企业,通过省级绩效评价或国家第三方认证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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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溧水区贯标奖励政策 |
更新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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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高淳区贯标奖励政策 |
对经认定的国家、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3万元;对经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贯标合格企业奖励5万元 政策依据:南京市高淳区专利资助、知识产权奖励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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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江北新区贯标奖励政策 |
企业获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确认的,奖励25万元;获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确认的,奖励15万元;通过企业知识产权“贯标”绩效评价或认证机构认证的,奖励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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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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