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工业、科学、摄影、农业、园艺和林业的化学品;未加工人造合成树脂;未加工塑料物质;肥料;灭火用合成物;淬火和焊接用制剂;保存食品用化学品;鞣料;工业用粘合剂。
颜料,清漆,漆;防锈剂和木材防腐剂;着色剂;媒染剂;未加工的天然树脂;绘画、装饰、印刷和艺术用金属箔及金属粉。
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清洁、擦亮、去渍及研磨用制剂;肥皂;香料,香精油,化妆品,洗发水;牙膏。
工业用油和油脂;润滑剂;吸收、润湿和粘结灰尘用合成物;燃料(包括马达用燃料)和照明材料;照明用蜡烛和灯芯。
药用和兽医用制剂;医用卫生制剂;医用或兽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婴儿食品;人用和动物用膳食补充剂;膏药,绷敷材料;填塞牙孔用料,牙科用蜡;消毒剂;消灭有害动物制剂;杀真菌剂,除莠剂。
普通金属及其合金;金属建筑材料;可移动金属建筑物;铁轨用金属材料;普通金属制非电气用缆线;五金具,金属小五金具;金属管;保险箱;矿石。
机器和机床;马达和引擎(陆地车辆用的除外);机器联结器和传动机件(陆地车辆用的除外);非手动农业器具;孵化器;自动售货机。
手工具和器具(手动的);刀、叉和勺餐具;随身武器;剃刀。
科学、航海、测量、摄影、电影、光学、衡具、量具、信号、检验(监督)、救护(营救)和教学用装置及仪器;处理、开关、转换、积累、调节或控制电的装置和仪器;录制、传送、重放声音或影像的装置;磁性数据载体,录音盘;光盘,DVD盘和其他数字存储媒介;投币启动装置的机械结构;收银机,计算机器,数据处理装置,计算机;计算机软件;灭火设备。
外科、医疗、牙科和兽医用仪器及器械;假肢,假眼和假牙;整形用品;缝合用材料。
照明、加热、蒸汽发生、烹饪、冷藏、干燥、通风、供水以及卫生用装置。
运载工具;陆、空、海用运载装置。
火器;军火及弹药;爆炸物;烟火。
贵重金属及其合金;珠宝首饰,宝石;钟表和计时仪器。
纸和纸板;印刷品;装订用品;照片;文具;文具用或家庭用粘合剂;美术用品;画笔;打字机和办公用品(家具除外);教育或教学用品(仪器除外);包装用塑料物品;印刷铅字;印版。
未加工和半加工的橡胶、古塔胶、树胶、石棉、云母及这些材料的代用品;生产用成型塑料制品;包装、填充和绝缘用材料;非金属软管。
皮革和人造皮革;毛皮;箱子和旅行袋;雨伞和阳伞;手杖;鞭和马具。
非金属的建筑材料;建筑用非金属刚性管;柏油,沥青;可移动非金属建筑物;非金属碑。
家具,镜子,相框;未加工或半加工的骨、角、象牙、鲸骨或珍珠母;贝壳;海泡石;黄琥珀。
家用或厨房用器具和容器;梳子和海绵;刷子(画笔除外);制刷材料;清洁用具;钢丝绒;未加工或半加工玻璃(建筑用玻璃除外);玻璃器皿、瓷器和陶器。
缆和绳;网;帐篷,遮篷和防水遮布;帆;袋;衬垫和填充材料(纸或纸板、橡胶、塑料制除外);纺织用纤维原料。
纺织用纱和线。
织物及其替代品;床单;桌布。
服装,鞋,帽。
花边和刺绣,饰带和编带;纽扣,领钩扣,饰针和缝针;假花。
地毯,地席,席类,油毡及其他铺地板材料;非纺织品制墙帷。
游戏器具和玩具;体育和运动用品;圣诞树用装饰品。
肉,鱼,家禽和野味;肉汁;腌渍、冷冻、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果冻,果酱,蜜饯;蛋;奶和奶制品;食用油和油脂。
咖啡,茶,可可和咖啡代用品;米;食用淀粉和西米;面粉和0+谷类制品;面包、糕点和甜食;食用冰;糖,蜂蜜,糖浆;鲜酵母,发酵粉;食盐;芥末;醋,沙司(调味品);辛香料;冰。
农业、园艺、林业产品;活动物;新鲜水果和蔬菜;未加工的谷物和种子;草木和花卉;动物饲料;麦芽。
啤酒;矿泉水和汽水以及其他不含酒精的饮料;水果饮料及果汁;糖浆及其他制饮料用的制剂。
含酒精的饮料(啤酒除外)。
烟草;烟具;火柴。
广告;商业经营;商业管理;办公事务。
保险;金融事务;货币事务;不动产事务。
2018版尼斯分类第37类:修理安装 房屋建筑;修理;安装服务。
2018版尼斯分类第38类:广播通讯 电信。
2018版尼斯分类第39类:运输旅行 运输;商品包装和贮藏;旅行安排。
2018版尼斯分类第40类:加工服务 材料处理。
2018版尼斯分类第41类:教育娱乐 教育;提供培训;娱乐;文体活动。
2018版尼斯分类第42类:科技科学 科学技术服务和与之相关的研究与设计服务;工业分析与研究;计算机硬件与软件的设计与开发。
2018版尼斯分类第43类:餐饮住宿 提供食物和饮料服务;临时住宿。
2018版尼斯分类第44类:医疗美容 医疗服务;兽医服务;人或动物的卫生和美容服务;农业、园艺和林业服务。
2018版尼斯分类第45类:法律安全 法律服务;为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的服务;由他人提供的为满足个人需要的私人和社会服务。
各设区市、县(市)科技局,苏州工业园区科信局:
近日科技部火炬中心印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入库科技型中 小企业评价信息抽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9〕181号) (见附件),现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省2019年入库科技型中 小企业评价信息抽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和内容
(一)抽查范围 截至2019年9月30日江苏省行政区域范围内获得2019年度入 库登记编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含已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 业资格证书为条件直接确认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企业名单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系统(www.innofund.gov.cn)上公告 为准。
(二)抽查内容
1. 企业自主填报的上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情况;
2. 各设区市、县(市)、苏州工业园区科技管理部门结合 实际情况提出的其他抽查内容。
二、组织和安排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信息抽查工作按属地化原则由各设区 市、县(市)、苏州工业园区科技管理部门作为评价工作机构负 责组织实施,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系统提供信息化支撑。
1. 抽查名单确定。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统一安排,按照全 省各地入库企业数不低于5%比例在评价系统内随机确定抽查企 业名单,评价工作机构负责通知本辖区内被抽查的企业。
2. 被抽查企业上传佐证材料。被抽查企业于2019年11月15 日前通过评价工作系统上传上一年度末《资产负债表》、《损益 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A107012)》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所在地评价工作机构核查。
3. 评价工作机构核查。各评价工作机构依据企业系统上传 的佐证材料,对被抽查企业是否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进 行核查。信息抽查工作截止完成时间为2019年11月25日。
4. 抽查结果处理。对抽查中发现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不能提供有力证明材料或存在严重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企业,依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第十四条、《江苏省科技型中 小企业评价实施细则(试行)》(苏科政发〔2018〕75号)第十 七条规定进行处理,按程序撤销企业入库登记编号,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系统上进行公告。
5. 情况报送。各设区市、县(市)、苏州工业园区科技管 理部门将本辖区的抽查工作总结于2019年12月15日前正式行文 报送至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工作中遇到的其他问题和建议 请联系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三、有关要求
1. 纳入抽查范围内的企业要切实履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的主体责任,积极配合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做好抽查工作。企业 在抽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 法》、《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 要求,不得弄虚作假,确保所填报信息和上传文件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2. 各评价工作机构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做好“放管服”工 作的要求,高度重视并依法依规组织好本次抽查工作,切实履行 审核责任,确保抽查组织有序、突出重点、取得实效。
3. 各评价工作机构在组织抽查工作时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 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在抽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 坚决反对“四风”,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意见》(苏科党组〔2018〕16号)要求,把党 风廉政建设和入库企业信息抽查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自觉接受监督,实事 求是、客观公正地做好抽查的各项工作。
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闫 煜 黄 伟 刘龙生 025-83232318
电子邮箱:jskjzxpj@126.com
通讯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江苏机械大厦2005室
附件:《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19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信息抽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 〔2019〕181号)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10月23日
暂无信息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16 南京畅科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苏ICP备16015823号-1 苏公网安备 32011402010132号
上海总部: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安智路155号236-237室 | 电话:021-59948002 | 邮编:201805
南京分部: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玉兰路99号明发广场 | 电话:025-86522955 | 邮编:210012
北京卫智畅科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