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语言:
分类补正说商品名称不规范,可行业中就是这样叫的,我该怎么补正?
2016-3-30
来源:未知
点击数: 16351          作者:未知
  • 商品名称力求具体、准确、规范,以便明确指定该商标的保护范围。如电脑行业中常用“笔记本”指代“笔记本电脑”,但这是一种不规范的简称,正常情况下“笔记本”是指纸质文具,属于第16类,在第9类申报应当申报“笔记本电脑”或“笔记本式计算机”。再如“电机”,是指产生和应用电能的机器,包括发电机和电动机。按照目前的分类原则,“发电机”属于第7类;而“电动机”分为“陆地车辆用电动机”和“陆地车辆用电动机”,前者属于第12类、后者属于第7类。因此,申请人在申报时应使用具体、准确、规范的商品名称。

热门评论
  • 暂无信息

验证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16 南京畅科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苏ICP备16015823号-1  苏公网安备 32011402010132号

上海总部: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安智路155号236-237室 | 电话:021-59948002 | 邮编:201805

南京分部: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玉兰路99号明发广场  | 电话:025-86522955  | 邮编:210012

                 北京卫智畅科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