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现将江苏省2018年第四批1178家企业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在App时代,如何做才能使得投入大量资金研发出来的App得到更好的保护?这是很多创新型企业特别关心也特别头疼的问题。今天我们将从专利、商标、版权的三个方面分析App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2019年度第一批入库企业名单
高新技术企业采取常年申报、集中受理、定期评审的方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集中受理各市、县科技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报送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28日、7月31日和8月30日,申请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申报批次。企业向所在地科技局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地方通知为准。
江苏省2019年第一批拟更名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公示
近日,国知局发布了最新的专利收费标准,自2017年7月1日开始执行
为贯彻落实《南京市“十三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宁政办发〔2017〕27号)及《南京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宁政办发〔2018〕83号)文件精神,全面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专利申请质量若干意见》(国知发管字〔2013〕87号)文件要求,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为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江苏省2018年第八批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公示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引(试行)》(国科火字〔2017〕14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江苏省2018年第八批1229家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我国目前正大力发展国家高新技术实力,扶持和鼓励企业的发展。很多地区针对高新技术企业也制定了非常好的奖励政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正是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中知识产权部分的重要内容,属于分值最高的Ⅰ类知识产权。
2019年各地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间(部分省市地区)
江苏省2019年第五批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公示
英国国会通过了关于专利费用调整的立法。英国专利费用将上涨超过一定权利要求项的,应缴纳新费用。据悉该立法将在2018年4月份开始实施。
2017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存在的7大问题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决定延续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投资更多参与和促进信息产业发展。
江苏省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励不低于30万!江苏省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通知全文发布!
市科技局关于发布《2019年度南京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
345计划,创新团队,海外高层次人才,人才引进计划申报
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2019年度入库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省星级上云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苏工信企信[2019]161号),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区初审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拟认定江苏东大集成电路系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79家企业为2019年首批江苏省三星级上云企业(南京地区),具体名单见附件。
创新券主要用于企业研究开发过程中购买检验检测、技术认证、资质认证、技术转让、知识产权以及购买龙头企业开放科研设施与仪器设备服务发生的支出。
发明专利 |
受理阶段 |
申请材料 |
1、“缴费通知书”的复印件 2、上海市国内专利资助申请表 3、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具的相关收据的复印件 4、单位申请: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的复印件; 个人申请:身份证或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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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金额 |
在专利申请受理后按实际缴纳金额的80%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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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审查和授权阶段 |
申请材料 |
1、上海市国内专利资助申请表; 2、“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的复印件; 3、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具的相关收据的复印件; 4、国内代理机构开具的代理费用发票(注明专利申请号)的复印件(代理机构须与“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上注明的一致,标明专利号不能手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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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金额 |
1、实质审查费、授权费(包括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和授权当年年费),在授权后按实际缴纳的金额资助; 2、授权后第二年、第三年的年费,按实际缴纳金额的80%资助; 3、专利代理费按每项不超过2000元进行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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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后第二、三年年费资助提交材料 |
1、上海市国内专利资助申请表; 2、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具的相关收据的复印件; 3、单位申请: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的复印件; 个人申请:身份证或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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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 |
授权 |
申请材料 |
1、上海市国内专利资助申请表; 2、“缴费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的复印件; 3、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具的相关收据的复印件; 4、单位申请: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的复印件; 个人申请:身份证或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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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金额 |
国内实用新型的申请费(包括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和优先权要求费)和授权费(包括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和授权当年年费)在授权后,按实际缴纳金额的50%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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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 |
授权 |
申请材料 |
同实用新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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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金额 |
国内外观设计申请费(包括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和优先权要求费)和授权费(包括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和授权当年年费)在授权后,按实际缴纳金额的60%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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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方式 |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世博村路340号办事大厅)现场办理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四 上午9:00-11:30 下午12:00-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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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限期6个月内办理 发明从申请费或授权费缴费日开始计算;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从授权费日开始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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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款时间 |
上半年较快,下半年较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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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疑问 |
联系人:畅科黄律师 联系电话:021-599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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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汇总文件仅供参考,政策可能存在更新,以实际专利资助政策为准。 |
暂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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