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现将江苏省2018年第四批1178家企业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在App时代,如何做才能使得投入大量资金研发出来的App得到更好的保护?这是很多创新型企业特别关心也特别头疼的问题。今天我们将从专利、商标、版权的三个方面分析App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2019年度第一批入库企业名单
高新技术企业采取常年申报、集中受理、定期评审的方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集中受理各市、县科技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报送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28日、7月31日和8月30日,申请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申报批次。企业向所在地科技局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地方通知为准。
江苏省2019年第一批拟更名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公示
近日,国知局发布了最新的专利收费标准,自2017年7月1日开始执行
为贯彻落实《南京市“十三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宁政办发〔2017〕27号)及《南京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宁政办发〔2018〕83号)文件精神,全面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专利申请质量若干意见》(国知发管字〔2013〕87号)文件要求,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为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江苏省2018年第八批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公示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引(试行)》(国科火字〔2017〕14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江苏省2018年第八批1229家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我国目前正大力发展国家高新技术实力,扶持和鼓励企业的发展。很多地区针对高新技术企业也制定了非常好的奖励政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正是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中知识产权部分的重要内容,属于分值最高的Ⅰ类知识产权。
2019年各地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间(部分省市地区)
江苏省2019年第五批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公示
英国国会通过了关于专利费用调整的立法。英国专利费用将上涨超过一定权利要求项的,应缴纳新费用。据悉该立法将在2018年4月份开始实施。
2017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存在的7大问题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决定延续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投资更多参与和促进信息产业发展。
江苏省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励不低于30万!江苏省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通知全文发布!
市科技局关于发布《2019年度南京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
345计划,创新团队,海外高层次人才,人才引进计划申报
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2019年度入库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省星级上云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苏工信企信[2019]161号),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区初审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拟认定江苏东大集成电路系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79家企业为2019年首批江苏省三星级上云企业(南京地区),具体名单见附件。
创新券主要用于企业研究开发过程中购买检验检测、技术认证、资质认证、技术转让、知识产权以及购买龙头企业开放科研设施与仪器设备服务发生的支出。
为加快推进《江宁区关于落实南京市建设国际软件名城的工作方案》(江宁委办发〔2016〕46号),充分发挥江宁区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软件专项)引导作用。现根据《关于印发<江宁区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意见>的通知》(江宁政发〔2012〕277号)精神,开展2018年度软件专项申报工作,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1. 符合《江宁区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意见》(附件1)及《关于申报2018年江宁区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补充说明》(附件2)中的1-3项条款所列要求;
2.相关企业可在《关于申报2018年江宁区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补充说明》(附件2)中的4-5项条款中选择1项进行申报,与《江宁区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意见》(附件1)申报不冲突。
二、申报要求
1.受理项目均为上一年度(即2017年)项目;
2.同一项目已享受其他区级资金扶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同一条款连续两年获得资金扶持的(不含第6、12、13、16条),不予再次补助或奖励;
4.申报条件中有关年限的要求按周年计算,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
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审计确认章;
6.申报材料需纸质版一式贰份(胶装)、重点研发项目汇总表(附件5)、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6)、区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7,需装订)以及上述材料电子稿(PDF格式)。电子稿申报材料必须将全部附件(证书、证明等)扫描后纳入。
三、申报时间与程序
1.申报企业需在2018年3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各街道、园区,由各街道、园区初审合格后开具回执单(附件8);有缺项者需3个工作日内将材料补充完整后再次提交,街道园区审核合格后方可受理材料并开具回执单;
2.各街道、园区需在2018年4月4日前将所留存回执单、企业申报材料(含电子稿)及汇总完成的重点研发项目汇总表(附件5,含电子稿)、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6,含电子稿)进行盖章后统一报送至区经信局;
3.请各街道、园区,有关企业准确把握申报时间与程序,逾期申报者不予接受;
4.申报通知及申报材料的电子格式,可从中国江宁网站(www.jiangning.gov.cn)下载。
附件:1.《江宁区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意见》
2.关于申报2018年江宁区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补充说明
3.《<江宁区促进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意见>项目申报细则》
4.软件研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
5.重点研发项目汇总表
6.项目申报汇总表
7.区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8.回执单
联系方式:区财政局 企业科 52281345
区经信局 信息化科 52285135
电子邮箱:gxjxxcyk@163.com
江宁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江宁区财政局
2018年2月26日
信息来源: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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