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现将江苏省2018年第四批1178家企业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在App时代,如何做才能使得投入大量资金研发出来的App得到更好的保护?这是很多创新型企业特别关心也特别头疼的问题。今天我们将从专利、商标、版权的三个方面分析App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2019年度第一批入库企业名单
高新技术企业采取常年申报、集中受理、定期评审的方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集中受理各市、县科技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报送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28日、7月31日和8月30日,申请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申报批次。企业向所在地科技局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地方通知为准。
江苏省2019年第一批拟更名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公示
近日,国知局发布了最新的专利收费标准,自2017年7月1日开始执行
为贯彻落实《南京市“十三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宁政办发〔2017〕27号)及《南京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宁政办发〔2018〕83号)文件精神,全面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专利申请质量若干意见》(国知发管字〔2013〕87号)文件要求,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为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江苏省2018年第八批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公示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引(试行)》(国科火字〔2017〕14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江苏省2018年第八批1229家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我国目前正大力发展国家高新技术实力,扶持和鼓励企业的发展。很多地区针对高新技术企业也制定了非常好的奖励政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正是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中知识产权部分的重要内容,属于分值最高的Ⅰ类知识产权。
2019年各地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间(部分省市地区)
江苏省2019年第五批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公示
英国国会通过了关于专利费用调整的立法。英国专利费用将上涨超过一定权利要求项的,应缴纳新费用。据悉该立法将在2018年4月份开始实施。
2017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存在的7大问题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决定延续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投资更多参与和促进信息产业发展。
江苏省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励不低于30万!江苏省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通知全文发布!
市科技局关于发布《2019年度南京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
345计划,创新团队,海外高层次人才,人才引进计划申报
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2019年度入库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省星级上云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苏工信企信[2019]161号),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区初审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拟认定江苏东大集成电路系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79家企业为2019年首批江苏省三星级上云企业(南京地区),具体名单见附件。
创新券主要用于企业研究开发过程中购买检验检测、技术认证、资质认证、技术转让、知识产权以及购买龙头企业开放科研设施与仪器设备服务发生的支出。
江北新区科创局,各区科技局,各高新区(园)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关于开展2019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9〕87号)(见附件1)和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和加强工作机构管理的通知》(苏科高发〔2019〕64号)(见附件2)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机构
受省科技厅委托,南京市科技局作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机构,负责辖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组织、形式审查、入库企业抽查及相关异议、投诉、举报信息核实处理等工作。各区(园区)科技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组织发动工作。
二、参与企业
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按自愿和属地原则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参与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则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引(试行)》(国科火字〔2017〕144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有关要求,严禁弄虚作假。
三、评价过程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实行网络化管理,评价工作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系统”(以下简称“评价工作系统”,网址:www.innofund.gov.cn)中进行。
1.企业注册登记。企业按照自愿和属地的原则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在“评价工作系统”上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系统注册登记承诺书》及上传相关文档进行注册。
2.企业自主评价。注册成功的企业进入“评价工作系统”,在线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及上传相关证明文件,上传证明文件须按照《工作指引》相关要求办理。企业填报信息及上传文件不得涉及国家保密信息,且对所填报信息和上传文件的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性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3.企业公示及入库。省科技厅对通过评价的企业在“评价工作系统”上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赋予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并公告。公示有异议的,交由评价工作机构进行核实处理。
平台全年受理企业注册,2019年10月31日前受理本年度企业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企业(含2018年已入库企业)即日起可按照自愿和属地化原则,在服务平台上申请注册和自主评价,以便取得2019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登记编号当年有效。
四、工作要求
1.加强评价工作的组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是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小升高”、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精准支持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区(园区)科技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精心部署,确保评价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2.加强对入库企业的扶持。各区(园区)科技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和评价工作动员,引导面广量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应评尽评”;通过资源集成,加大对入库企业的培育和支持;以研发用费归集核算为重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和创新管理能力。
南京市科技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唐玎: 025-68786274
曹媛: 025-83377933
附件:1.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19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2.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和加强评价工作机构管理的通知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3月13日
信息来源: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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