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现将江苏省2018年第四批1178家企业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在App时代,如何做才能使得投入大量资金研发出来的App得到更好的保护?这是很多创新型企业特别关心也特别头疼的问题。今天我们将从专利、商标、版权的三个方面分析App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2019年度第一批入库企业名单
高新技术企业采取常年申报、集中受理、定期评审的方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集中受理各市、县科技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报送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28日、7月31日和8月30日,申请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申报批次。企业向所在地科技局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地方通知为准。
江苏省2019年第一批拟更名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公示
近日,国知局发布了最新的专利收费标准,自2017年7月1日开始执行
为贯彻落实《南京市“十三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宁政办发〔2017〕27号)及《南京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宁政办发〔2018〕83号)文件精神,全面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专利申请质量若干意见》(国知发管字〔2013〕87号)文件要求,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为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江苏省2018年第八批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公示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引(试行)》(国科火字〔2017〕14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江苏省2018年第八批1229家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我国目前正大力发展国家高新技术实力,扶持和鼓励企业的发展。很多地区针对高新技术企业也制定了非常好的奖励政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正是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中知识产权部分的重要内容,属于分值最高的Ⅰ类知识产权。
2019年各地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间(部分省市地区)
江苏省2019年第五批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公示
英国国会通过了关于专利费用调整的立法。英国专利费用将上涨超过一定权利要求项的,应缴纳新费用。据悉该立法将在2018年4月份开始实施。
2017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存在的7大问题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决定延续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投资更多参与和促进信息产业发展。
江苏省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励不低于30万!江苏省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通知全文发布!
市科技局关于发布《2019年度南京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
345计划,创新团队,海外高层次人才,人才引进计划申报
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2019年度入库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省星级上云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苏工信企信[2019]161号),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区初审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拟认定江苏东大集成电路系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79家企业为2019年首批江苏省三星级上云企业(南京地区),具体名单见附件。
创新券主要用于企业研究开发过程中购买检验检测、技术认证、资质认证、技术转让、知识产权以及购买龙头企业开放科研设施与仪器设备服务发生的支出。
各街道、高新区、南大科学园,各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关于深入推进引领性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 若干政策意见》(宁委发〔2022〕1 号)文件要求,加快推进我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现开展 2022 年栖霞区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1. 企业注册在栖霞行政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08 年至今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省、市、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 库企业。
2.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或申请)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5%。
4. 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两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60%。
5.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40%。
6. 企业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及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7. 2021 年职工总数不超过 500 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 2 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 2 亿元的企业已申报 2022 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或已通过 2022 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
二、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登录南京市栖霞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系统 (qxqgqpy.51kjdata.com),在线填写提交,经区科技局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栖霞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请表》(附件 1),同时提供并扫描上传以下证明材料:
1. 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企业入库申报材料提交日期前三个月内的任一个月有明确的税务机关名称和税种名称的税收完税证明或缴税付款凭证、 已进行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申报凭证或已通过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凭证 (截图)。
2. 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 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3. 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 料。
4.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5. 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通过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打印的近两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基础信息表、主表及应填报的所有附表)、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 产品(服务)收入情况表以及截止申报日上月止的财务报表。
三、申报程序
1. 企业申报。新用户登录南京市栖霞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系统(qxqgqpy.51kjdata.com)进行注册。企业网上申报材料经所属街道(园区)、区科技局两级审核通过后带水印打印,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与申请表所填内容对应)。申报材料按照装订顺序胶装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后,提交到所属街道(园 区)。
2. 街道(园区)初审。街道(园区)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盖章,填写《栖霞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汇总表》(附件 2),每批次汇总后分别报送至区科技局。
3. 专家评审。区科技局组织专家按照申报条件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专家评价表即打分标准见附件4,区科技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提出拟入库企业名单。
4. 公示与入库。区科技局对拟入库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纳入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其中 2021 年职工总数不超过 500 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 2 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 2 亿元的拟入库企业在入库公示结束前取得 2022 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准予入库。此类拟入库企业如果在入库公 示结束前未取得2022 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不予入库。
5. 入库奖励。对注册和纳税均在我区的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进行奖励。注册在龙潭街道、栖霞街道和西岗街道的入库企业纳税可以在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四、截止时间
2022年栖霞区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南京市 2022年最后一批受理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截止日所在月的 25日17:00。各街道(园区)于 3 月 28 日、4 月 27 日、5 月 26 日前,以及南京市 2022 年最后一批受理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截止日所在月的 27 日前,每批次汇总后分别报送 至区科技局高新技术发展科。
五、工作要求
各街道(园区)要高度重视,贯彻落实栖霞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培育计划的组织申报工作,严格做好上报材料的把关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附件齐全,提高申报质量,为完成全年高企考核任务打下扎实基础。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
联系人:栖霞区科技局高新技术发展科
许文婷 85552983
王济祥 85551310
联系地址:文苑路 118 号仙林商务中心六楼 6807 室
附件:1. 栖霞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请表
2. 栖霞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汇总表
3. 栖霞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工作街道、园区联络表
4. 栖霞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专家评价表
南京市栖霞区科学技术局
2022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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