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 |
受理阶段 |
申请材料 |
1、“缴费通知书”的复印件 2、上海市国内专利资助申请表 3、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具的相关收据的复印件 4、单位申请: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的复印件; 个人申请:身份证或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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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金额 |
在专利申请受理后按实际缴纳金额的80%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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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审查和授权阶段 |
申请材料 |
1、上海市国内专利资助申请表; 2、“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的复印件; 3、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具的相关收据的复印件; 4、国内代理机构开具的代理费用发票(注明专利申请号)的复印件(代理机构须与“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上注明的一致,标明专利号不能手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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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金额 |
1、实质审查费、授权费(包括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和授权当年年费),在授权后按实际缴纳的金额资助; 2、授权后第二年、第三年的年费,按实际缴纳金额的80%资助; 3、专利代理费按每项不超过2000元进行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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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后第二、三年年费资助提交材料 |
1、上海市国内专利资助申请表; 2、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具的相关收据的复印件; 3、单位申请: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的复印件; 个人申请:身份证或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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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 |
授权 |
申请材料 |
1、上海市国内专利资助申请表; 2、“缴费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的复印件; 3、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具的相关收据的复印件; 4、单位申请: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的复印件; 个人申请:身份证或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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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金额 |
国内实用新型的申请费(包括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和优先权要求费)和授权费(包括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和授权当年年费)在授权后,按实际缴纳金额的50%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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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 |
授权 |
申请材料 |
同实用新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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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金额 |
国内外观设计申请费(包括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和优先权要求费)和授权费(包括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和授权当年年费)在授权后,按实际缴纳金额的60%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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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方式 |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世博村路340号办事大厅)现场办理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四 上午9:00-11:30 下午12:00-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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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限期6个月内办理 发明从申请费或授权费缴费日开始计算;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从授权费日开始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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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款时间 |
上半年较快,下半年较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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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疑问 |
联系人:畅科黄律师 联系电话:021-5994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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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汇总文件仅供参考,政策可能存在更新,以实际专利资助政策为准。 |
暂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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