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大家对知识产权保护重视,南京越来越多的企业都会进行商标注册,《商标法》中对商标注册的各项问题都有详细的规定,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南京商标注册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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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图样必须清晰、便于粘贴,用光洁耐用的纸张印制或者用照片代替,长和宽应当不大于十厘米,不小于五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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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书件,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者打字机填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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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名义、章戳,应当与核准或者登记的名称一致。申报的商品不得超出核准或者登记的经营范围。商品名称应当依照商品分类表填写;商品名称未列入商品分类表的,应当附送商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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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用药品商标注册,应当附送卫生行政部门发给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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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烟丝的商标注册,应当附送国家烟草主管机关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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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其他商品的商标注册,应当附送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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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应当按商品分类表提出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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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需要在同一类的其他商品上使用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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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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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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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申请办理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应当交送代理人委托书一份。代理人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内容及权限,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代理人委托书还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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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应当使用中文。代理人委托书和有关证明的公证、认证手续,按照对等原则办理。外文书件应当附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