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现将江苏省2018年第四批1178家企业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在App时代,如何做才能使得投入大量资金研发出来的App得到更好的保护?这是很多创新型企业特别关心也特别头疼的问题。今天我们将从专利、商标、版权的三个方面分析App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2019年度第一批入库企业名单
高新技术企业采取常年申报、集中受理、定期评审的方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集中受理各市、县科技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报送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28日、7月31日和8月30日,申请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申报批次。企业向所在地科技局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地方通知为准。
江苏省2019年第一批拟更名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公示
近日,国知局发布了最新的专利收费标准,自2017年7月1日开始执行
为贯彻落实《南京市“十三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宁政办发〔2017〕27号)及《南京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宁政办发〔2018〕83号)文件精神,全面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专利申请质量若干意见》(国知发管字〔2013〕87号)文件要求,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为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江苏省2018年第八批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公示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引(试行)》(国科火字〔2017〕14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江苏省2018年第八批1229家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我国目前正大力发展国家高新技术实力,扶持和鼓励企业的发展。很多地区针对高新技术企业也制定了非常好的奖励政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正是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中知识产权部分的重要内容,属于分值最高的Ⅰ类知识产权。
2019年各地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间(部分省市地区)
英国国会通过了关于专利费用调整的立法。英国专利费用将上涨超过一定权利要求项的,应缴纳新费用。据悉该立法将在2018年4月份开始实施。
江苏省2019年第五批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公示
2017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存在的7大问题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决定延续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投资更多参与和促进信息产业发展。
江苏省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励不低于30万!江苏省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通知全文发布!
市科技局关于发布《2019年度南京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
345计划,创新团队,海外高层次人才,人才引进计划申报
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2019年度入库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省星级上云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苏工信企信[2019]161号),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区初审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拟认定江苏东大集成电路系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79家企业为2019年首批江苏省三星级上云企业(南京地区),具体名单见附件。
创新券主要用于企业研究开发过程中购买检验检测、技术认证、资质认证、技术转让、知识产权以及购买龙头企业开放科研设施与仪器设备服务发生的支出。
我国目前正大力扶持知识产权发展,为鼓励发明创造,推动自主知识产权的运用和保护,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各地区也制定了不同的知识产权奖励政策,包括对专利资助、商标奖励、版权资助、项目奖励等,针对浙江省杭州市各区的奖励政策,畅科进行了汇总整理,供您参考。
浙江省、杭州市及各区县专利资助、知识产权奖励政策汇总信息如下:
区域
专利资助、知识产权奖励政策2018年
1
杭州市
发明专利:资助对象获得国内职务发明专利授权后每件专利资助5000元,获得国内非职务发明专利授权后每件专利资助2500元;企业获得美国、日本和欧洲专利局专利授权后每件专利资助3万元,获得其他国家或地区专利授权后每件专利资助1万元。涉外专利如获得多个国家专利授权的,对每件专利的资助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本级每年用于实用新型专利资助的资金为600万元、外观设计专利资助的资金为200万元,采用竞争性方式进行分配。
对开展知识产权规范管理的企业,验收合格后给予5万元一次性资助。
对首次获得专利授权的企业,给予2000元一次性资助;对首次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给予1万元一次性资助。
政策依据:
2
拱墅区
3
上城区
实施专利战略。企业申请国内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经授权后,除按省、市规定资助外,另给予奖励。奖励额度分别为发明专利每件3000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1000元,外观设计专利每件500元。
同时企业授权发明专利后,凭发票再给予报销第1年和第2年的发明专利维持费。
对年专利申请量达到10件的,给予一次性1万元的奖励,每增加10件,追加5000元奖励。
对年专利申请量达到20件以上,同时比上年申请量增长30%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
对在我区专利代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专利中介机构给予一定的奖励。
对新认定的被评为省级专利示范企业资助10万元,市级专利试点企业资助6万元。
4
下城区
发明专利:企业获得国内职务发明专利权每件给予1万元资助。其他单位获得国内职务发明专利权每件按市级规定给予1:1配套资助。自然人获得国内非职务发明专利权每件按规定给予1:1配套资助。
企业获得美国、日本和欧洲专利权每件专利资助5万元,每件专利限最多在两个国家的奖励申请。获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权,每件专利资助1万元。
实用新型专利:企业、其他单位和自然人获得国内职务实用新型专利权每件除按规定给予1:1配套资助外,另资助1000元。
外观设计专利:企事业单位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权每件资助500元。
对上一年度专利授权量在20件以上的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每增加10件,增加5000元,以此类推,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对企业国内发明专利维持第4—9年度年费的给予当年度年费资助50%,每件最高不超过1000元;每个企业年最高不超过10万。企业凭缴费收据作为领取资助的凭证。
对零专利企业新授权获得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分别给予5000元和2000元一次性奖励。
5
江干区
企业获得国内授权发明专利每件给予1万元补助,其他单位及个人获得国内授权发明专利每件按市级规定给予1:1配套补助(单位注册地址/个人户籍地址、知识产权获权地址均需在江干区范围,下同);给予年专利授权量在20件以上的企业单位1万元补助,每增加10件,追加补助5000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含省市专利竞争性分配资金);
对国内授权的职务及非职务实用新型专利每件给予1000元补助,对国内授权的职务及非职务外观专利每件给予500元补助(含省市专利竞争性分配资金);
凡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从事专利代理服务活动的机构,当年代理江干区发明专利授权数量超过10件、20件、50件以上的,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一次性补助。
6
西湖区
促进成果转化,推动科技进步。对第一完成单位,新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新获得省级科技进步一、二等奖的,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15万元奖励;
新获得市级科技进步一、二等奖的,给予一次性15万元、5万元奖励。
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专利示范(试点)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5万元、8万元、5万元的奖励。
对于发明专利权人为企业法人单位的,每件给予0.5万元的资助(不包含上级部门资助);
对年专利授权综合得分在30分以上的企业给予1万元奖励,每增加10分,追加资助0.5万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对年专利申请量在20件以上的企业(含企业法人申请)给予1万元奖励,每增加10件,追加资助0.5万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
7
滨江区
鼓励专利申请。区内企事业单位年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10件的,给予每件资助2000元,每家单位最高资助不超过30万元。区内企事业单位及其法人代表通过《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向国外申请发明专利并取得检索报告的,或者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专利申请)》提交国际申请并取得国际检索报告的,每件资助1万元。
鼓励专利授权。区内企事业单位、区内个人新获得欧美日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10万元,新获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5万元,同一专利只资助在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的授权,新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1万元。区内企事业单位新获得国内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授权5件以上的,每件资助1000元。获资助的单位应当依据《专利法》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
鼓励有效专利维持。区内企事业单位拥有4年及以上有效发明专利50件及以上的,按其缴纳的专利年费25%给予资助,每家企业最高资助50万元。
8
萧山区
对新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属于职务发明的每件资助不超过1万元,属于非职务发明的每件资助不超过5000元;
获得美国、日本和欧洲职务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资助不超过3万元,获得其他国家或地区职务发明专利的每件资助不超过4000元。同一发明专利资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
9
余杭区
对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专利权人为企事业单位,下同)每件奖励2万元,对一次性申报授权实用新型专利5件(含)以上的每件奖励0.25万元,对一次性申报授权外观设计专利10件(含)以上的每件奖励0.1万元。以上奖励金额均含省市奖励。
对美国、日本和欧洲专利局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5万元,其他国家和地区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1.5万元(以上国外专利每件限定补助两个国家或地区)。
对植物新品种授权每件奖励1万元。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完成登记每件奖励0.2万元。对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完成备案每件奖励0.1万元。
以上知识产权获权奖励有效期均自授权公告日起两年内,且企事业单位注册地址和知识产权获权地址均需在余杭区。
10
富阳区
国内外发明专利授权资助标准:获得国内职务发明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10000元,获得非职务发明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3000元,获得美国、日本和欧洲专利局授权后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20000元,获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发明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10000元;
国内、外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设计专利授权资助标准:企业获得国内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1000元,获得国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2000元;企业2年内获得国内外观设计专利授权10件以上每件资助500元,获得国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1000元。
11
临安市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对新增登记在我市的授权国内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每件分别给予0.4万元、0.1万元、0.05万元的资助,对在我市纳税的生产型企业当年授权的职务发明专利申请进行追加奖励,每件再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的,并在我市范围内实施产业化的专利,分别给予15万元、8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获得省专利金奖、优秀奖的,并在我市范围内实施产业化的专利,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杭州市级、临安市级专利示范(试点)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5万元、5万元、2万元、2万元的奖励;
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给予8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当年获得授权专利在30件及以上(不含外观设计专利)或者当年获得授权专利在50件及以上(含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大户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同一企业符合上述两个专利大户条件的,只能享受一次奖励;
对开展专利维权企业成功维权的,按其维权代理费的50%给予补助,最高限额10万元。
12
桐庐县
实行专利补助。对取得国内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每件分别给予一次性1.5万元、0.15万元、0.1万元资助。对取得国外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一次性3万元资助。
专利示范奖励。对通过验收的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对新认定为国家、省、市级专利(知识产权)示范(试点、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5万元补助。
13
淳安县
企业取得国外发明专利、国内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县财政每件分别补助3万元、2.1万元、0.22万元、0.1万元(以上含省市补助资金),个人专利补助减半。
每件国外发明专利限奖2个国家;对当年获得授权专利在20件及以上(外观设计专利不超过50%)的专利大户企业补助5万元。
企业引进、购买国内外专利技术实施产业化生产经营,按专利成交额的30%给予补助,最高限额30万元。
在我县范围内实施产业化的专利项目,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专利示范(试点)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5万元、10万元补助。
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补助;对开展专利维权成功的企业,按其维权代理费的50%给予补助,最高限额10万元。
14
建德市
国内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分别奖0.5万元、0.1万元、0.05万元;
实施并通过国家知识产权标准管理认证的奖3万;
列入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的奖5万;
首获省、杭州市知识产权(专利)示范企业的,分别奖3万、2万。
支持企业申报知识产权专利保护。企业获得发明专利后,给予1万元的奖励。
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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