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现将江苏省2018年第四批1178家企业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在App时代,如何做才能使得投入大量资金研发出来的App得到更好的保护?这是很多创新型企业特别关心也特别头疼的问题。今天我们将从专利、商标、版权的三个方面分析App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2019年度第一批入库企业名单
高新技术企业采取常年申报、集中受理、定期评审的方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集中受理各市、县科技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报送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28日、7月31日和8月30日,申请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申报批次。企业向所在地科技局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地方通知为准。
江苏省2019年第一批拟更名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公示
近日,国知局发布了最新的专利收费标准,自2017年7月1日开始执行
为贯彻落实《南京市“十三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宁政办发〔2017〕27号)及《南京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宁政办发〔2018〕83号)文件精神,全面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专利申请质量若干意见》(国知发管字〔2013〕87号)文件要求,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为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江苏省2018年第八批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公示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引(试行)》(国科火字〔2017〕14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江苏省2018年第八批1229家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我国目前正大力发展国家高新技术实力,扶持和鼓励企业的发展。很多地区针对高新技术企业也制定了非常好的奖励政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正是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中知识产权部分的重要内容,属于分值最高的Ⅰ类知识产权。
2019年各地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间(部分省市地区)
江苏省2019年第五批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公示
英国国会通过了关于专利费用调整的立法。英国专利费用将上涨超过一定权利要求项的,应缴纳新费用。据悉该立法将在2018年4月份开始实施。
2017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存在的7大问题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决定延续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投资更多参与和促进信息产业发展。
江苏省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励不低于30万!江苏省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通知全文发布!
市科技局关于发布《2019年度南京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
345计划,创新团队,海外高层次人才,人才引进计划申报
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2019年度入库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省星级上云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苏工信企信[2019]161号),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区初审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拟认定江苏东大集成电路系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79家企业为2019年首批江苏省三星级上云企业(南京地区),具体名单见附件。
创新券主要用于企业研究开发过程中购买检验检测、技术认证、资质认证、技术转让、知识产权以及购买龙头企业开放科研设施与仪器设备服务发生的支出。
“我的商标终于注册下来了,这下没有后顾之忧了”
3年后。。。
“咦,这是什么,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什么,限我在两个月之内提交该商标的实际使用证据,这可怎么办,嘤嘤嘤”
屏幕前的你是不是以为只要自己申请的商标成功注册之后就不会有任何风险存在了呢,其实不然,商标成功注册后,也可以由其他主体提出“撤三”或者“无效”申请。此篇文章我们先为讲述关于“撤三”的那些事儿。
一、什么是“撤三”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二、收到通知后需要做什么
当你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发出的《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时,就意味着,你的商标,被其他主体提了“撤三”申请。收到通知后,需参考该通知背面的《提供商标使用证据须知》,于两个月内向商标局提交通知中所注明的期限内该商标在保护商品或服务上的使用证据材料,或者证明存在不使用的正当理由。该过程称为商标撤三答辩。
三、什么是使用证据
《商标法》第四十八条“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
1、使用的主体:“使用”包括商标权人的自行使用和许可他人的使用;
2、使用的性质:对诉争商标用以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作用的使用,即商标性使用;
3、使用的范围:在中国大陆范围内,对注册商标在指定的三年内在核准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的使用。
四、哪些属于使用实际使用证据
1、真实有效的商品销售发票或服务提供发票。
2、标注有商标的相关合同或者协议
3、标识有商标名称的与广告公司签订的广告发布合同
4、印有商标标识的包装物,委托印刷时与印刷厂签订的合同等,合同要标明商标名称。
5、上级质量监督部门、行业协会等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商品品质的产品检验报告。
平时在使用商标时,我们需注意保留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商品包装物、服务用品包装物;另外商标如果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出现,也是一种非常强有力的使用证据。需要额外注意的是,如果商标是许可他人使用的,那么还需要提供商标许可他人使用证明材料。商标注册人在进行答辩时应尽可能多的提供各种证据材料,以保证证据的充分、有效。
五、为什么我没收到举证通知
很多小伙伴们遇到一种情况,自己明明没收到《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甚至连商标撤销决定书都没有收到,商标就被撤了。
如果没有委托正规的代理机构,这时候就需要格外注意,因为在提交商标申请时提交的申请人地址是营业执照上的地址,很多公司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地址不符,但商标局发文仍然会按照原地址进行发文,若按照原地址无法找到对应收件人,那么通知会被退回,商标局会安排公告送达,这种情况下,由于申请人一般很少会注意商标局公告文件,在公告期内也无法得知自己需要提交商标实际使用证据,因此到期后商标就这样“无声无息”的被撤销了。
假使我们发现商标被撤销了,是不是真的无力回天了呢,其实在收到商标撤销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天内,我们还可以向商标局提交“撤销商标决定”的复审申请,重新提交实际使用证据,当然这个步骤需建立在能收到撤销决定书的基础上。
畅科在这里提醒大家,如果公司营业执照上的地址发生过变更,应及时提交申请人地址变更申请(电子提交是免官费的噢),以免无法及时收到商标局的官方文件;也可以委托畅科进行商标撤销的监测维护,避免因收不到文件而使公司商标这一无形资产受到实际损害。
总结:《商标法》中“撤三”条款存在的目的是为了清理闲置商标,减少商标资源的浪费,小编在此也规劝企业及个人:要规范使用注册商标,注意使用证据留存。同时,企业也不要为了商业竞争或抢夺商标资源而盲目提出“撤三”申请,浪费公众资源。企业在遭遇被撤三时也不要害怕,及时委托具有实力的商标代理机构,从容应对商标被撤三的情况。商标注册人在商业活动中也要注意随时收集使用证据,防患与未然,保护好自己的权利。畅科知识产权对于提交“撤三答辩”具有丰富经验,为您的商标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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