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现将江苏省2018年第四批1178家企业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在App时代,如何做才能使得投入大量资金研发出来的App得到更好的保护?这是很多创新型企业特别关心也特别头疼的问题。今天我们将从专利、商标、版权的三个方面分析App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2019年度第一批入库企业名单
高新技术企业采取常年申报、集中受理、定期评审的方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集中受理各市、县科技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报送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28日、7月31日和8月30日,申请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申报批次。企业向所在地科技局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地方通知为准。
江苏省2019年第一批拟更名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公示
近日,国知局发布了最新的专利收费标准,自2017年7月1日开始执行
为贯彻落实《南京市“十三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宁政办发〔2017〕27号)及《南京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宁政办发〔2018〕83号)文件精神,全面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专利申请质量若干意见》(国知发管字〔2013〕87号)文件要求,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为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江苏省2018年第八批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公示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引(试行)》(国科火字〔2017〕14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江苏省2018年第八批1229家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我国目前正大力发展国家高新技术实力,扶持和鼓励企业的发展。很多地区针对高新技术企业也制定了非常好的奖励政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正是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中知识产权部分的重要内容,属于分值最高的Ⅰ类知识产权。
2019年各地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间(部分省市地区)
江苏省2019年第五批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公示
英国国会通过了关于专利费用调整的立法。英国专利费用将上涨超过一定权利要求项的,应缴纳新费用。据悉该立法将在2018年4月份开始实施。
2017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存在的7大问题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决定延续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投资更多参与和促进信息产业发展。
江苏省首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励不低于30万!江苏省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通知全文发布!
市科技局关于发布《2019年度南京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
345计划,创新团队,海外高层次人才,人才引进计划申报
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2019年度入库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省星级上云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苏工信企信[2019]161号),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区初审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拟认定江苏东大集成电路系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79家企业为2019年首批江苏省三星级上云企业(南京地区),具体名单见附件。
创新券主要用于企业研究开发过程中购买检验检测、技术认证、资质认证、技术转让、知识产权以及购买龙头企业开放科研设施与仪器设备服务发生的支出。
江北新区科创局、财政局,各区(园区)科技(人才)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创新名城建设提升创新首位度的若干政策措施》的要求,结合省科技厅 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2019年度入库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19〕62号)的要求,促进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后备力量,现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相关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本年度省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采取统一申报、同步进行、一次受理的方式,原则上要求企业需同时填报省、市培育库(已入市培育库企业可直接填报省培育库),我们将根据相关管理办法,择优筛选出推荐进入省库的企业和市入库企业。
2.申报入库的企业需符合《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苏财规〔2018〕12号)第七条中所规定的条件,并在南京市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3.申报企业需同时在 “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申报信息系统”(网址:http://210.73.128.119/GQSB/SGQ/login.jsp)和 “南京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49.65.0.222/)进行注册登记,并选择所属地区科技部门作为注册机构提交。受理通过后,企业再次登录相应系统进行填报,网络申报受理截止时间分别为5月31日、7月24日。
4.已纳入省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不得重复申报入市库,已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不得重复申报入省库。
二、注意事项
1.各企业须按照要求进行注册填报,确保省、市库填报系统数据完全一致,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证明材料必须与申报书所填内容对应,并按装订顺序(见附件1)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在6月3日前、7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一份)报送至委托受理单位——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2. 申报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以及资金使用管理作出承诺,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同时,企业要自觉接受科技、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监察,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各区科技、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入库企业的审核工作,强化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入库企业的合规性严格把关,如有需要,可实地核实企业申报信息,确保入库企业符合《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并作出承诺。
3. 各区(园区)科技部门须提供入库企业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于申报截止时间前分两批联合行文上报。省入库企业2018年度应纳所得税情况汇总表,以及地方上报申请出库企业汇总表(见附件3,4)需于6月3日前上报。
4. 各区(园区)财政部门会同科技部门负责本地区培育资金下达工作,于10月18日前联合行文上报地方培育资金支持纳入省2019年度入库企业情况说明及资金下达文件(见附件5)。
5. 各区科技部门要加强对入库企业的日常管理,对发生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后不符合入库条件的,或在入库申请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以及培育期间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及时上报予以出库,取消其培育资格。
三、联系方式:
网上填报咨询:
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周进 曹媛 徐亭婷
联系电话:83377933 83677487
相关政策咨询:
南京市科技局:袁日灿 濮少杰
联系电话:68786245 68786257
材料报送地址:南京市成贤街118号南京科技中心6号门617室
附件:1.申报材料装订顺序
2.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2019年度入库企业推荐汇总表
3.入库企业2018年度应纳所得税情况汇总表
4.地方上报申请出库企业汇总表
5.地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支持纳入省2019年度入库企业情况说明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南京市财政局
2019年3月29日
暂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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